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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推荐评选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四川省模范退役军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思想政治与应急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5-09-23 14: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模范退役军人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发〔2025〕70号)精神,我市广泛深入开展了推荐评选活动,经基层单位推荐和公示、市级评选推荐、省级初审,现将推荐评选的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四川省模范退役军人名单予以公示。

一、四川省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

(一)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20年7月以来,本单位领导班子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在符合上述要求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行动坚决、措施有力、效果突出,坚持“两个服务”方针,有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较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队伍,各项建设走在前列,充分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和退役军人工作相关单位(部门)良好形象。

3.模范落实退役军人工作政策规定,出色完成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纪念、荣誉激励等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立足实际探索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规律机制、创造性开展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4.注重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积极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排忧解难,使退役军人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持续激励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巩固发展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聚焦部队所急、官兵所盼、打仗所需,积极为部队减压卸负,为官兵排忧解难,为服务部队练兵备战作出积极贡献。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拟评选对象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射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四川省退役军人工作先进个人

(一)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操守,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等问题,得到干部群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认可。在符合上述要求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热爱退役军人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心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解难题、办好事,在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激励引导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方面贡献突出。

2.政策精通、业务精湛,勤政务实、敢于担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带头执行各项退役军人政策规定,工作成绩突出。

3.具有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在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本地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4.长期扎根艰苦边远地区或基层一线,忠于职守、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拟评选对象

张  丽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科科长

三、四川省模范退役军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德优良、诚信友善,密切联系群众,在当地有较高声誉和良好社会影响,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无违法违纪问题。在符合上述要求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传承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不忘初心、保持本色,响应党的号召,听从组织安排,服从工作需要,顾全大局,无私奉献,事迹突出。

2.积极向上,自强自立,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在本职岗位作出突出成绩,成为所在行业系统标杆典范。

3.胸怀“国之大者”,积极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抢险救灾、文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红色旅游服务、乡村文旅创业、非遗传承活化、智慧文旅应用、应急安全保障等)、传承红色基因等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成为退役军人学习的先进榜样。

4.关心支持参与退役军人工作,热心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困难帮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拟评选对象

陈纪宏:遂宁市船山区嘉禾路消防救援站政治指导员

蔡  奇: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五香庙村支部书记兼主任

钱礼华: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万春:遂宁市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副大队长

张  强:射洪市香山镇苏家堰村党总支委员会副书记

四、公示注意事项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拟表彰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和方式反映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明确具体,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映。

受理部门: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受理电话:0825-2383669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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