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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来源: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28 12: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人员管理办法》遂人社发20182等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岗位

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财政补助编外人员2,岗位为服务岗位,具体从事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接待、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不良嗜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531- 61日上班时间(830-12001400-1730),报名地点为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科(遂宁经开区渠河北路398104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83687)。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3.经本人签字的《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原件一份(需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现场不提供纸质报名表);

(二)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中的复核和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164日上班时间830-12001400-1730)。领取地点: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科办公室(遂宁经开区渠河北路398104办公室)

四、考试事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3:1,笔试为闭卷考试,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知识结构、能力素养等。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分

以下报考者可申请笔试原始成绩(折合前)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每服役一年可申请加2分。

2)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役军人配偶、子女,可申请加3分。

报考者只能选择以上一种条件申请加分。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15318:3020216417: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科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四)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由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研究、批准和备案

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编外人员,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办0825-2383692。经公示无异议,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批准,5个工作日内将考察和拟聘用编外人员相关信息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聘用和考核

经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批准后,拟聘用编外人员与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聘用编外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由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组织实施

本次招由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告内容和未尽事宜由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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