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项工作。
一、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履行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强化法治教育。通过集中学习、微课堂学习及“学习强国”“法治遂宁”“阳光问廉”等多种学习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会前学法计划》,通过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开展会前学法30余次,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三)强化任务落实。一是法治宣传到位。持续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举行“退役军人法律宣传周活动”,送政策“进军营、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制度推行到位。印发《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市司法局成立遂宁市“红·军·情”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方面充分听取其意见建议。三是经费保障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落实。四是作用发挥到位。完善工作制度,在优抚对象认定、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转业干部安置等方面做到依法办事,切实维护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工作全面开展。落实“阳光安置”要求,高标准完成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安置工作。及时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办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工作。
(二)加强思想引导,锻造新时代退役军人。组织开展首届“红色宣讲员”演讲比赛、“了不起的退役军人”系列宣传报道、2022年“遂宁市优秀退役军人”评选表扬、“把党的关爱送到老兵心中”抗美援朝老兵主题慰问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退役军人为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贡献力量。
(三)发挥退役军人优势,树立良好社会形象。鼓励优秀人才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331名退役军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785名退役军人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先后有31名“兵支书”被推选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退役军人还主动回报社会,积极参与捐资助学、帮难解困、植树修路等社会公益事业,树立了退役军人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强化法律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成立遂宁市“红·军·情”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聘请3名退役军人律师为我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或法律援助。在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五)开展“军人退役一件事”,做优各项服务保障。联合公安、医保等8个部门,成立“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专班,在全市推行军人退役“一站式”办理,组织相关部门为退役军人光荣返乡时开展“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得到退役士兵的一致好评。各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严格落实“码上监督”规定,完善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权责清单,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树牢法治观念。定期组织法律业务知识学习,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推行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监督制约为保障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浓厚法治氛围。以八一建军节、欢迎退伍老兵光荣返乡、“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活动为契机,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构建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