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一、队徽
(一)队徽式样
1. 遂宁市“红·军·情”志愿服务队队徽

使用范围: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和遂宁市“红·军·情”志愿服务队(总队)使用。市直园区和县(市、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及“红·军·情”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先锋队可更改单位名称后使用。
2. 遂宁市“红·军·情”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队徽

使用范围:市、市直园区和县(市、区)、镇(乡、街道)、村(社区)四级“红·军·情”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及法律志愿服务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员志愿服务队、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使用。
3. 遂宁市“红·军·情”政通志愿服务队队徽

使用范围:市、市直园区和县(市、区)、镇(乡、街道)、村(社区)四级“红·军·情”政通志愿服务队使用。
(二)队徽说明
“红·军·情”为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志愿服务组织统一的规范名称。“红”即旗帜鲜明讲政治,红心向党、对党忠诚,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军”即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退役军人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情”即持续增进同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深厚感情,不断激发广大退役军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凝聚起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红黄两色:来自党旗、国旗、军旗。本标识红色,象征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象征红色力量;象征事业蒸蒸日上。黄色,象征公开透明、光明磊落、开朗豁达。
圆形:象征圆满、完美、自然、规律,象征退役军人工作如历史的车轮永远向前、永不停歇。
橄榄枝:象征军人,象征和平、和谐,象征退役军人及退役军人工作者的军人情怀。
荷花(莲花):遂宁市花,象征遂宁,象征和谐、美好,象征高尚、清廉。
红色五角星:象征退役军人,象征对军人职业的尊崇、对退役军人的尊重。
红心:象征志愿者爱党爱国爱军爱社会主义的热情,象征志愿者同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深厚感情。
100束光芒:象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象征100%的真情实意;象征正直正义;象征广大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退伍不退志,回到地方继续发光发热,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队旗
(一)队旗式样
1. 遂宁市“红·军·情”志愿服务队队旗

2. 遂宁市“红·军·情”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队旗

3. 遂宁市“红·军·情”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队旗

4. 遂宁市“红·军·情”退役军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队旗

5. 遂宁市“红·军·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员志愿服务队队旗

6. 遂宁市“红·军·情”政通志愿服务队队旗

7.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红·军·情”党员志愿服务队队旗

8.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红·军·情”党员先锋队队旗

(二)队旗说明
1. 队旗为长方形,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杆在左,旗两面为红色,旗面上方正中为队徽,旗面下方为志愿服务队全称。可用布、绸、缎或其他材料制作。
2. 队旗尺度可选用以下四种:
(1)长240cm,高160cm;
(2)长192cm,高128cm;
(3)长144cm,高96cm;
(4)长96cm,高64cm。
可按比例据实制作。
3. 各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原则上使用该队队旗,也可使用上级志愿服务队队旗。
三、队服
(一)队服式样
1. 遂宁市“红·军·情”志愿服务队队服

2. 遂宁市“红·军·情”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队服

3. 遂宁市“红·军·情”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队服

4. 遂宁市“红·军·情”退役军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队服

5. 遂宁市“红·军·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员志愿服务队队服

6. 遂宁市“红·军·情”政通志愿服务队队服

7.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红·军·情”党员志愿服务队队服

8.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红·军·情”党员先锋队队服

(二)队服说明
1. 队服为红色网状马甲服,前后缀有反光条。
2. 队服正面左胸图案为队徽(不同志愿服务队使用略有差异的队徽),右胸汉字为志愿服务队全称中“红·军·情”之后的汉字;背面汉字为志愿服务队全称。
3. 队服尺寸因人而定。
4. 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着对应的队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