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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8-21 16: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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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 附件...............................................2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简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遂宁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工作;

4. 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

5.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 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3. 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346.7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83.44万元,增长162.3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本年度其他支出增加,主要包含财政补助解困资金及军转干部医保等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29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67.13万元,占59.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4.46万元,占39.11%;其他收入90.01万元,占0.9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34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55万元,占13.21%;项目支出8109.32万元,占86.7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201.5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61.98万元,增长248.60%。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本年度其他支出增加,主要包含财政补助解困资金及军转干部医保等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7.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5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27.52万元,增长110.9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支出增加,主要包含财政补助解困资金及军转干部医保等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7.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9.13万元,占98.06%;卫生健康支出35.75万元,占0.64%;住房保障支出69.25万元,占1.2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67.13万元,完成预算97.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6.6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5.8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88.9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 支出决算为918.79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51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1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608.18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35.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70.90万元,完成预算98.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和控制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 支出决算为29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2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6.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5.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16万元,完成预算52.92%,较上年度增加3.05万元,增长30.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04万元,占8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2万元,占16.1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4万元,完成预算62.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2.04万元,增长22.6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用车次数增加,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役军人相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完成预算29.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1.01万元,增长90.9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主要为接待外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遂学习考察等费用。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21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外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遂学习考察等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4.4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21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5.55万元,增长14.44%。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市军休所采购办公室用空调3台、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遂宁烈士陵园建筑改扩建及景观提升建设项目(风貌改造)、遂宁烈士陵园环境及道路改造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0.9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局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导致预算使用率不均衡,需加强项目资金的执行力度,在预算上力求做到准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业务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培训,进一步督促科室及直属单位年初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不断提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付或缴纳的款项。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项):指离(退)休人员工作经费/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去世职工死亡抚恤、遗属补助。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拥军优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8.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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