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章草案,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
7.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8.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加强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4年重点工作简介
1.聚焦“创建”带动,做亮“双拥共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两个“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紧紧围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目标、要求,主动厘清“职责边界”、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军地齐动、上下联动、合力推动的创建格局。同时,结合遂宁实际,在结队共建、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打造双拥工作“遂宁模式”,确保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二连冠”。
2.着眼“尊崇”营造,做优“服务保障”。紧盯“三后”(后路、后代、后院),拓展就业创业渠道,全力打造2个在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就业创业基地,推动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实行“阳光安置”。不断探索新时代教育拥军新思路,全面落实《遂宁市部分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定期举行退役军人及军属专场招聘会,及时足额发放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聚焦“三前”(前线、前沿、前哨),高标准落实城舰特色共建、城连结对共建、红色区域共建以及“1+N”定点共建,持续开展军地合署办公“1234”机制、军地“双清单”工作机制,让“支前链”融入“指挥链”。
3.擦亮“先锋”示范,做强“思想引领”。持续提升“兵支书”“兵委员”规模和质量,引领全市广大退役军人立足自身优势,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创业创新的天地中积极作为。培育壮大遂宁“军创企业”品牌,加大“军字号”品牌推介力度,讲好品牌故事,拓宽品牌流通渠道。擦亮遂宁市“红·军·情”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品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生态保护等任务。
4.坚守民生安全,做好“权益维护”。全面加强党对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持续抓好“返乡第一课”“老兵永远跟党走”等工作。学习践行“枫桥经验”“蒲江经验”,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用好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力度。加强先进典型选树,扎实开展好“优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等评选表扬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遂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遂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遂宁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1211.6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4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及服务中心增加人员3名。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收入预算1211.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1.6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支出预算121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92万元,占84.42%;项目支出188.76万元,占15.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211.6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4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及服务中心增加人员3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1.6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211.6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4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及服务中心增加人员3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34万元,占90.98%;卫生健康支出37.12万元,占3.06%;住房保障支出72.22万元,占5.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24年预算数为4.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86.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褒扬纪念(08)2024年预算数为89.85万元,主要用于:市烈保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安置(09)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03)2024年预算数为96.44万元,主要用于:市军休所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363.80万元,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经费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4年预算数为117.82万元,主要用于:宣传经费、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双拥经费等项目。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事业运行(50)2024年预算数为297.2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经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45.8万元,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14.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公务员的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预算数为22.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72.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2.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2.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80.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50.4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经费压减。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兄弟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学习考察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8.22%。主要原因是市军休所公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1辆、轿车3辆、中型客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服务管理、调研督导、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58万元,其中: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31.58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培训费支出。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2.13%。主要原因是市服务中心和市烈保中心业务合理增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0.4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0.16万元,下降5.33%。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188.7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188.76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行政部门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反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10.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反映各级政府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服务支出
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