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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退役军人局 发布时间:2021-03-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职能简介

负责接收安置审核认定的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工作,落实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提供生活服务及医疗保障,负责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和社会公益活动。

(二)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支部组织建设,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认识基层党建的重要作用,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部署要求,完善党组织活动的签到制度、考核制度、民主评议制度;以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教育党员、凝聚职工。

二是继续搞好军休服务工作,继续开展好符合军休干部特点的各类文娱活动及外出疗养、考察活动,做好重大节日活动的开展和慰问工作。扎实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等。为军休干部创造更加舒适的休养环境,让军休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三是做好军休管理工作。开展培训,加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培训。做好日常安全、维稳、信访、综治工作。做好军休服务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作(会议室多媒体改造、门球场翻新、绿化种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是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收支总预算797.49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6.65万元,主要一是单位2020年新调入职工一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相应增加,二是2020年中省下拨军休机构维修改造经费66万元。结转到2021年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收入预算797.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94.67万元,占87.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82万元,占12.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支出预算79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2万元,占15.70%;项目支出672.27万元,占84.3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收支总预算725.49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4.6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2020年因人员增加12.49万元,二是上年结转安排增加122.1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8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2.6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收支总预算102.82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49万元,主要是因上年新增工作人员相应增加人员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8万元,占87.8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9万元,占4.27%;住房保障支出8.15万元,占7.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3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2021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军休干部门球场、活动室、集中安置军休干部住宿区域提供24小时卫生、服务等工作。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77.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军休管理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按规定

的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保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2.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计用于接待其他军休机构来我所调研、考察产生的公务接待相关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中型客、货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军休干部服务活动用车需求。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9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69万元,差旅费2.8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均为0元。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8%。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作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培训费用。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预算差旅费,本年根据上年支出情况及本年度工作安排调增差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军休干部服务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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