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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9-03-22 15: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我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管理办法草案,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  

(十二)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加强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  

二是抓好移交安置  

三是落实优抚政策  

四是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质效  

五是开展退役军人褒扬工作。  

六是做好走访慰问。  

七是开展双拥工作  

八开展退役军人走访下访活动。  

九做好退役军人法治宣传。  

十做好退役军人提升培训;下岗失业退役军人专业性技能培训;退役军人党建活动。退役军人首次地方安置适应性、教育性培训。  

十一创建四川省第11届双拥先进城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计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遂宁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遂宁市烈士陵园管理所、遂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遂宁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本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1635.8万元因单位新设,无上年比较情况(下同)。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收入预算163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37.22万元,占51.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8.58万元,占48.82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支出预算16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26万元,占30%;项目支出1143.54万元,占7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本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1635.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8.58万元、上年结转837.2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2.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本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 798.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56万元,占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24万元,占87%卫生健康支出23.1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9.6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30.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及人员经费的足额发放。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87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直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1.16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机关和直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9年预算数为0.5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86.38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人员的基本支出及人员经费的足额发放。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74.52万元,主要用于:军休所的离退休干部管理经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19.63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机关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日常办公等经常性开支。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42.62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机关的运转类经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7.7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机关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5.48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机关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49.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2.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二)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兄弟市相关单位来联系工作。  

(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型客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1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安置保障、调研督导、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8.26万元,其中: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129.26万元,差旅费8.8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9.89万元。  

本部门下属单位遂宁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遂宁市烈士陵园管理所、遂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遂宁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4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9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会议费、物业管理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其中,地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部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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