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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荣誉展示厅征集展品的公告

来源: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04-02 16: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范,营造关爱退役军人、尊崇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遂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荣誉展示厅展品
一、征集内容
(一)军营建功类: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战时三等功以上,大军区以上奖励的奖章、喜报、荣誉证书、照片等物品资料。
(二)军营纪念类: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的物件(包括军服、阅兵礼服、书刊、生产生活用具)等具有纪念意义的用品;与军队有关的红色收藏品。
(三)地方建功类: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表扬的奖章、荣誉证书等有关物品。
二、征集时间
2021年4月1日起,长期有效
三、征集方式
集的物品属于非文物类,物品所有单位(人)可采取以下形式进行:
(一)自愿捐赠
以无偿捐赠为主,符合展示厅收藏范围并予以收藏的物品,与捐赠者签订《捐赠协议书》,对捐赠者颁发纪念证书。

无法捐赠原件的由我局采取复制的办法接受捐赠。

(二)代管方式
物品所有单位(人)自愿将收藏的物品借与我局展出或保存,双方并签订代管协议,由我局进行登记、陈列。物品的所有权不发生改变,物品所有单位(人)可取回物品。
(三)借展方式
在征得物品所有单位(人)同意后,我局采取借展的方式进行展示。待展示时间结束后,归还借展物品。
四、情况说明
(一)物品所有单位(人)保证其物品来源的合法性,对物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所有物品由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在册,妥善进行保管;
(三)物品展示标签上将标明物品所有单位(人)姓名及相应的介绍事项;
(四)物品所有单位(人)可到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接办理,也可电话联系由工作人员上门办理。
我们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同时,欢迎您提供线索,以便我们更好开展征集活动。
联系地址: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遂宁经开区渠河北路398号)
联系人:康腾尹,联系电话:0825—2383669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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