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红·军·情”作为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志愿服务统一名称,就是用其深刻内涵来赋予志愿服务队更强大的品牌力量。“红”即旗帜鲜明讲政治,红心向党、对党忠诚,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军”即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退役军人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情”即持续增进同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深厚感情,不断激发广大退役军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凝聚起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红·军·情”志愿服务队设立的最大意义在于发挥广大群众,特别是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此,志愿服务队在紧密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志愿者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志愿服务队队员参与辖区内的志愿服务工作,重点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高质量志愿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