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超群,男,蓬溪县金龙乡(今三凤镇)人。中共党员。
1929年为报家仇,离乡从戎,先后在国民党军队担任排长、连长。部队生活使他看透了国民党军队的腐朽,失去了信心。当部队驻扎遂宁南坝时,便携妻室回到家乡务农。由于何超群很有正义感,常常帮助贫苦百姓伸张正义。在党组织的帮助、教育和引导下,于1948 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不久,在党的支持下,打入地方政权,以金龙乡第五保保长身份为掩护,开展革命工作。
1948 年5月,川东党组织重建蓬溪东乡党组织,何超群任金龙乡党支部委员,负责组建武装力量和开展匪运工作。为配合华蓥山起义,何超群在金龙秘密建立一支120余人的武工队,他担任队长。华蓥山起义在即,何超群按照上级指示,积极筹集武器,除自己花钱买以外,还以“剿匪”“维护治安”为名卖掉本保代管公粮筹钱购枪。同时,他还以看守粮仓为名,采取“借”和强收方式收缴富豪家的枪支。
1948年11月18日晚,何超群与十余名武工队员到黄泥乡大地主唐伯村家收缴手枪、步枪各1支。1949年1月,唐伯村以“暗通共匪”为名向遂宁专署告发,何超群被捕。1月26日,被敌人杀害于遂宁灵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