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二、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主动公开的内容详见《目录》。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本机关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主要通过“中国遂宁”网站,“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网站、微信以及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遂宁市人民政府(中国遂宁网站):https://www.suining.gov.cn/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styjrj.suining.gov.cn

  三、依申请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按要求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申请平台等形式书面申请,也可当面申请,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统一受理。当面申请的,由办公室接待人员当场记录。

  目前,本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当面申请、互联网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处理流程

  本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遂宁市渠河北路398号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市政府公告)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825-2383669

  传 真:0825-2383669

  五、申请提交注意事项

  (一)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认真在《申请表》中真实载明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请尽量避免使用模糊性描述,如:“等”“包含不仅限于”“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六、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监管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