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和要求,现诚邀符合条件的编制机构参加比选,为我单位编制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工作。
一、项目名称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编制单位比选
二、项目最高限价
80000.00元(捌万元)
三、工作内容
拟通过比选,择优选取1家机构作为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单位。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行政类)1个及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识,无泄密、失密事件发生;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服务要求
(一)编写的规划要具有工作指导意义,不能夸夸其谈,浮于纸面。
(二)编写的规划要符合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发展实际,既要有理论的高度,也要有在“十四五”期间能完成的项目支撑。
(三)编写的规划要符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市发展改革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编制要求,达到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同类规划的先进水平。
六、递交文件要求
所有参加比选的单位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必须密封提交,一套正本,两套副本,封面上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书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二)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三)验收方法和标准
1. 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人根据采购人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2. 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或被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通报批评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若规划内容被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或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或奖励的,采购方一次性奖励5000元。
(四)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可根据项目要求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提供必要的资料。
八、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12时(北京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书地点: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3室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渠河北路398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983068899
附件:1.比选申请人须知
2.比选总则
3.比选申请书
4.评判标准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2月9日